河间市对机动车辆实施限号措施,以缓解交通压力和改善空气质量。以下是限号的相关细节:
1. 限行区域:河间市的限行区域包括瀛西大街(不含)以东,诗经路(不含)以南,齐会大街(不含)以西,以及瀛南路(不含)以北的区域,涉及到的道路均包含在内。
2. 限行车辆类型:
- 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限行区域。
- 全天禁止无标车、黄标车以及渣土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等可能产生扬尘的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 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规定为:单日限行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行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以车辆尾号英文字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相关法规补充说明:
- 根据《河北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采取交通措施时,将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
- 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通行的区域或路段内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携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遵守规定的时间、区域和路线通行。
- 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应在其车道内行驶。对于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同方向道路,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在慢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在辅路行驶。
以上信息来源于河间市信息公开专栏。由于限号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通告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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