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可接受游客的自愿支付,但严禁强制索要小费。
在开展工作时,应执有《导游证》并尊重旅游者的习俗和宗教信仰,确保依照旅程进行,未经允许不随意更改或中断服务,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游客索求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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