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是什么
2024-12-18 12:31:11 责编:小OO
文档


一、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具体内容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实际上是《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该条款规定,债权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该债务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二、婚姻法二十四条的审理要求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有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两款,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同时,最高人民还下发了《最高人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正确适用上述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妥善处理夫妻债务问题,保护夫妻双方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推进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的建设。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审理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案件时,应原则上传唤夫妻双方和其他当事人到庭,并要求他们签署保证书。如果未具名举债一方无法提供证据,但能提供证据线索的,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对于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惩处。
通知还规定,债权人主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到庭情况、借贷金额、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是否发生。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