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的第47条与第24条条款分别规定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则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以下是这两条的具体内容解读:
一、婚姻法第24条
该条款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自2003年12月4日起,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通过了相关解释,并于2017年2月20日进行了修正。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有权主张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符合婚姻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则债务可以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此外,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在、吸毒等非法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婚姻法第47条
该条款涉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本条款中“离婚时”与“离婚后”的理解,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此外,本条款还规定,人民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将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制裁。
以上就是对婚姻法第47条与第24条内容的准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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