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园区雨水管不得私自改造跟接管通知怎么编辑
2024-08-04 06:11:40 责编:小OO
文档


1、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向市政雨污水管道、检查井等设施倾倒垃圾。
2、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排放污水,严禁私自开挖接管,严禁私自损毁市政排水设施,严禁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严禁向雨水井、雨水箅等设施倾倒污水,严禁向河湖内直排污水。
3、单位和个人因需要实施排水接管时,应当报阳信县城乡水务局备案、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通过后方可改造接管。管道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施工,经县城乡水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排水。
4、发现私接乱接雨污管道、乱排污水等违规行为,将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七条等条款规定,由综合执法、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