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真实业务申请代开,涉嫌虚开的风险:一家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向B企业代开一张金额为2524.27万元的船舶租赁费专用。但是,经税务机关核查,受票方B企业并未与A企业发生实际交易,后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行为,该企业也遭到了罚款。所以,代开必须要有真实业务发生,不能无业务的基础上“空开”。
2、代开额度、金额过大被代开的风险:纳税人尤其是自然人在代开时,累计额度、单票金额一定要注意真实合理,太大的代开金额非常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核查。对此,有些地方已经对额度作出限定,比如有些地方税务局规定纳税人单张代开最高限额为10万元,每月代开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所以,纳税人在代开时应该注意当地,避免开票金额盲目夸张,导致开票渠道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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