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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保留协议合法吗
2024-08-06 23:19:4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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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立法上仅通过司法解释承认了预约合同之存在,对于预约合同的界定、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别及其法律效力均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不违返相关法律,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一、购房签了认购合同是否可以退款
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
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开发商的交房的如期,每超过期限一天,开发商就要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逾期多于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则购房人是可以退房的,开发商应该承担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种违约金的约定是过低的,不可以弥补购房人的损失,也不会对开发商起到制约的作用。
依法订立的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认购合同的约定,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认购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条件等。
二、本人可以申请撤销预约合同吗?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撤销和解除是有区别的。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三、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风险如何规避
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风险的应对策略:
1.合同先行
用人单位要树立“劳动合同先行”的观念,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办理入职手续,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合同期限开始时间在后。
2.及时签订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即为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从劳动者至用人单位处工作的第一天起,或者说从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动者劳动的第一天起,无论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都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果想通过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否认劳动关系、规避法律义务,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3.预约生效
所谓“预约生效”,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时,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由于市场的变化或者其他原因,往往会导致已经签订但是还没有生效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但是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高额的法律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约定劳动合同生效的预约条件,避免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而带来的部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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