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经过全国常委会依法通过的,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律都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反间谍法》的目的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第五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监督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等,《反间谍法》第一条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根据,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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