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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 特别程序
2024-08-27 09:06:1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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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除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等一律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条件有:(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 第二条 基层人民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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