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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外来人口入学条件
2024-08-27 08:57:49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慈溪外地户口入学条件:
1、2020慈溪外来人口入学条件.流动人口子女(儿童、少年户籍在慈溪市外)要求在慈溪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其父母必须在慈溪市内居住,具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2、《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申领条件。流动人口在慈溪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满1年及以上。

法律依据
《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招生办法:
(一)具有慈溪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须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当地教办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因身体原因去年已办理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向当地教办报名。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初中招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公办学校继续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招生范围为市教育局和镇(事处)规定的施教区内。
(三)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和范围。符合本市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第二志愿填报可以扩大到宁波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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