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办法
2024-08-27 09:51:53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是:
1、入库企业补贴10%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单个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为三千万以下;
2、迁入企业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3、认定奖励性资助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确定的认定专家评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确定入库条件,公布入库企业名单。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动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法律依据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标准:
(一)入库企业资助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的1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二)迁入企业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单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三)认定奖励性资助5万元。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