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2020年1月28日最高人民党组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各级在疫情期间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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