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国家新规定20条是什么
2024-08-27 11:28:27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一、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纳的受理费:50+375=425元。 二、借贷关系,借条是证据之王,如果有借条,内容清晰完整,胜诉概率是100%!   财产案件诉讼时,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是根据诉讼标的的大小来计算的,如果你要求对方归还10万,那10万就是标的额。具体是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1、未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