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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衔等级
2024-08-27 12:29:12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关衔的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 督办 (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由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关务监督至三级关务督察,由海关总署署长批准授予;海关总署机关及海关总署派出机构的一级关务 督办 以下的关衔由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一级关务 督办 以下的关衔由各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授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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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