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有: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