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二级注册建造师若符合该规定所列情形之一,需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注销手续。整个流程分为两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登录个人用户页面,点击“注销注册”选项,提交相关信息。
接着,企业登录企业用户页面,同样点击“注销注册”,选择人员后点击上报市级,最后打印申请表。
第二步,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1.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准备好后,由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各一份及附件材料各一份提交至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整个注销流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顺利完成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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