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 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付程序中的关键步骤。其目的是为了减少认定过程中的混乱和不正当行为,确保工伤鉴定的权威性。目前,通常由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进行工伤鉴定。
2. 工伤认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受伤职工能否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和待遇。若未经过正式的工伤认定,受伤职工的伤害将不会被视为工伤,从而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险福利和赔偿。
3. 如果在发生工伤后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导致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职工将可能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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