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负责从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这些义务人涵盖各类企业、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乃至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自然人。扣缴义务包含“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两种主要形式。涉及的扣缴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需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在支付应税款项时,应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定期缴库,并保留专项记录备查。
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为代理,无代理者则由购买者承担。
消费税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外),由受托方在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若纳税人未能提供此凭证,将无法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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