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出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措施,旨在确保千万家庭的幸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特别编写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了解并享受,助力就业创业。
企业吸纳毕业生,提供激励措施。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能获得税收优惠,如定额依次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比例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基层就业机会广阔。高校毕业生选择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等优惠。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符合条件者还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
自主创业有扶持。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培训补贴;享受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获取咨询辅导、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免费提供一定比例场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能力提升通过职业培训。国家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青年学徒培养、技能研修、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计划,提升技术技能,并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实践锻炼通过就业见习。国家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提供3至12个月的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就业服务广泛覆盖。县级以上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获取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咨询和申办就业补贴。困难毕业生可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各类专项活动,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可登录相关平台网站获取信息,使用求职登记小程序,或在线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手续办理及时。高校毕业生离校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转换工作需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可将户口、档案保留2年或转入原户籍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录用。
求职中需防范陷阱。毕业生应选择正规渠道求职,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求帮助。核实招聘信息,查询用人单位注册或备案情况。如遇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情况,请及时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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