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六个核心内容:
1. 爱国守法:教师应忠诚于国家,遵守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正确的公民榜样。
2.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工作,以教育为事业,尽心尽力,无私奉献,展现教育工作者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3. 关爱学生:教师要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尊重学生个性,关注学生情感,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4. 教书育人:教师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引导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品德,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5. 为人师表:教师应以自己的言行为榜样,展现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对学生产生正面的影响。
6. 终身学习:教师需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适应教育改革的要求,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
这些规范构成了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面要求,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为国家培养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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