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乃遗嘱人在生前,遵照法律所允许的范畴及法定方式,对自己的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安排,且待遗嘱人离世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若欲针对农耕相关财产订立此遗嘱,首要之事便是确定自身所享有与农业活动相关之财产权益,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在撰写遗嘱过程中,务必遵循以下要点:
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记载遗嘱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础信息;明确表达您对农耕相关财产的分配意向;标注立遗嘱的具体日期。
遗嘱应由您亲自手书并签名,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笔书写,则须邀请两位无利益冲突的见证人在场证实。
为确保遗嘱具有法律效应,建议您在立遗嘱之前请教专业律师或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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