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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察右中旗医保局电话
2024-10-05 18:53:24 责编:小OO
文档


乌兰察布察右中旗医保局电话:0474-8203135;0474-8156933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医疗保障局:0474-8188229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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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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