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招标是指多家招标人联合采购,即通过同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同一招标文件进行采购,最后由各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联合招标成功的关键在于选择一家富有经验的代理机构,此时一般需要较长的评审时间,否则无法保证评标质量。联合招标可减少招标重复率,降低交易成本,为中标人节约资金;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增加了投标人的数量,加剧了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从而使招标人受益。
拓展资料:联合招标的好处
1.集中采购带来规模效益
集中招标必然带来大型、合并的采购要求,这有利于吸引潜在的供应商,因此采购量的增加比零散采购更有利于获得更好的供应商履约表现和更有利的价格—由于批量采购对供应商而言,大大节省了销售费用。
同时,实行统一集中的采购后,采购单位的市场地位发生了变化,由分散购买的竞争性购买者转化为相对垄断的购买者。一般来说,集中采购量占市场的份额越大,供应商产品对集中采购市场的依赖程度越高,集中采购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就越大,采购单位就越能获得低价格的商品供应。
2.集中招标有利于推动完全竞争市场形成
完全竞争市场是市场结构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我国市场体系不尽发达,由于实行行业准入及行政审批制度,某些行业市场仍处于垄断状态,这无疑会影响市场效率。集中招标引入公开竞争机制,引导供应商竞争,让所有有资格的供应商,不分地区,不分所有者性质,按同等原则展开竞争,从而打破市场,这有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
此外,集中招标以适当的单个大的消费者取代多个分散的、小的消费者,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竞争机会,供应商中标的概率下降,诱导了更激烈的竞争,从而冲出和瓦解行业协定及垄断价格,推动市场迈向完全竞争。
3.集中采购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省了采购费用
分散采购制度下,不同单位从事同样标的的采购,每个单位各行其事,采购行为重复,同时造成大量的人财物的浪费,采购结果苦乐不 均、采购效率很难把握。集中采购由一个专业部门统一操作,减少了采购次数,且由于专业采购人员业务熟,采购效率相应提高,从而节省采购费用。同时,集中采购,统一了标的品种和规格,有利于调节产品结构、推广先进技术,保证采购标的的适用性和先进性。
4,集中招标能抑制不正当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市场失灵。在分散自由采购制度下,采购经办人为确保采购中的私人动机得逞,多与能在价格和质量外给予便利的小供应商合作,从而助长不正当竞争。集中招标采购在“阳光”下操作,有助于将不光彩的非正当竞争从采购中挤走,提高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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