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开具内容包括提供的建筑服务,另外就是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时,应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还有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购买方栏填开要求开具专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下面具体了解一下相关的要求:
1. 开具普通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为必填项,另“纳税人识别号”有个别地区要求为必填项(比如小陈税务上次去广州出差,要求),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2.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时,带有税收编码的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3. 金额和纳税合计栏填开要求。纳税人开具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4. 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
拓展资料:
一、 建筑业可以开具的
(一) 可以开具。工程款可以开专用。一般纳税人自行领用专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税局代为开具专用(从6月1日起自行领用专用开具)。个人工程费不能开专用。
(二) 2017年6月1日起将再次扩大试点行业,将建筑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试点,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开具使用;大幅放宽扣税凭证抵扣时限,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机动车销售统一、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时限将由180天延长到360天。
(三) 专用,是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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