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03708129980/13037500598(职工)、037060965(居民)
医保局的职业范围: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拟订区医疗保障相关、规划和标准;
2、 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 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区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 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按授权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 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并组织实施;
6、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
拓展资料:
医疗保障局是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就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保障指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意义上的交互动态的有限支撑和支持,比如:基本生存、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就业、失业、阶段性的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居住条件、安全、合情合理、正当正义的言论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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