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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投资性比例为:其他2:1,其中2:1的概念是什么
2024-10-06 05:05:0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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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企业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需要遵循特定的债资比例。这个“其他2:1”的规则意味着,非金融企业在向关联方借款时,其利息支出的上限是债权性投资的两倍。换句话说,如果关联方对企业的债权性投资是2份,那么允许的利息支出上限就是1份。这种比例在《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被明确规定,超出部分的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不能扣除,需要在当期调增应纳税额,并且在未来年度也不得作为扣除项。举个例子,如果关联方借款给企业6000万,而股本仅为2000万,按照2:1的比例,企业只能在税前扣除4000万借款的利息,超出部分的140万利息将不能扣除。这个规则有助于规范企业间的财务交易,并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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