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作为采购和项目实施中常见的决策手段,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采购的主要方式,采购人会按照法定程序广泛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设定明确标准,选择最佳供应商。这种方式竞争激烈,能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相比之下,邀请招标,也称为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基于特定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直接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固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这种方式的对象更为特定,竞争程度相对较低,但同样保证了一定程度的择优选择。
两种招标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邀请对象的范围、通知方式和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广泛邀请所有潜在供应商,而邀请招标仅限于特定的邀请对象;公开招标通过公告公开,邀请招标则采用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由于竞争者众多,竞争更为激烈,而邀请招标的竞争参与者通常较少。
招标投标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机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保证产品质量,是现代商品经济活动中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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