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办下助学贷款后,国家开发银行并不会马上放款,但开学时学生只要提供回执单,学校就会凭借受理证明上的校验码来录入学生的贷款信息,从而划减相应的学杂费、住宿费。
然后等到10月下旬或11月中旬期间,助学贷款资金一般就会发放下来。届时会先放至借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属支付宝账号里,此时资金是冻结状态,系统马上会划拨至学校指定账户,而学校就会从中扣除学生当年应缴学杂费、住宿费。
简而言之,学校一般是等到10月下旬或11月中旬期间助学贷款发放下来后再扣钱的,但之前就会先登记信息,并不需要学生用自己的钱交学费。至于助学贷款扣完学费后的剩余资金,就会留在支付宝账户余额里,此时资金自然解冻了,学生可以提现至绑定银行卡里,充当生活费使用。
拓展资料:
大学生助学贷款〈 Student loans)一般指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毕业后分期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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