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生育险个人是无法办理的,需要生育或生产时本人所在单位缴纳了费用,并且为累计已经交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才具有申办的资质。而且需要携带很多申请的材料,并且是有养老金或者是工伤人员证明。
拓展资料:
1、生育保险: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规定,确保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3、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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