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要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失误,导致保险没有生效,属于保险公司经纪人的问题,按照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保险业务员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展资料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1. 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2. 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 意外伤害的构成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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