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念
1、“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2、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二、 作用
1、“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
2、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三、 在无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两者在计算基数上略有区别:
1、年终奖在计算数额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而对于“十三薪”的计算基数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现实中,对于年终奖、十三薪的发放,不同单位的发放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分分类。
1、第一类是土豪单位,“样样有”。除了“十三薪”、“年终奖”外,还有月度奖、季度奖、半年奖等等;
2、第二类是富裕单位,同时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至于年终的数额也差距很大,有的单位年终奖也是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而有的单位则相当于三个月、五个月、六个月甚至十二个月工资等等。
3、第三类是小康单位,到了年底,根据员工表现及公司情况,发放年终奖。年终奖的数额一般来说大于一个月的薪水,比如两到三个月的薪水。
4、第四类是温饱型单位,到了年终,就多发一个月工资,既把它称为“年终奖”,也称为“十三薪”、“年底双薪”。员工只拿到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就认为劳动者啥都有了。
5、第五类是贫困型单位,到了年终,用人单位除了发正常的工资外,啥也没有。这样的用人单位虽然没有违法劳动法,但给到劳动者的体验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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