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VGM申报重量与报关重量之间的差异时,两者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海关规定,实际过磅重量与报关重量的误差不能超过总毛重的5%,且最大误差不能超过1000公斤。对于石材等特定货物,允许的误差范围可能更宽,如超过报关重量1吨~1.5吨,只要不超过规定的界限。
国际海事组织的SOLAS公约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托运人必须提供集装箱重量信息给海运承运人和码头,否则将不允许装载。托运人需要确保通过两种认可的称重方式之一来获取准确的重量数据,并且码头操作者需验证这些重量数据以确保安全登船。国内方面,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指南明确了VGM数据的计算方法,旨在指导托运人正确使用累加计算法验证载货集装箱重量,以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要求。
总的来说,VGM申报和报关重量的不一致是允许的,但必须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且遵循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标准。如果超出规定,可能需要进行改单或其他程序,以确保货物的顺利运输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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