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生产日期至关重要,它需要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无论是使用空格、斜线、连字符或句点分隔,还是直接书写,都应确保年份为4位数,月份和日期为2位数。例如,可以写作“2010年3月20日”、“20100320”、“2010/03/20”等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标示顺序与常规不同,必须明确指出。
生产日期指的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是国家强制要求标注的内容。对于预包装食品,除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同样重要。保质期的标示可以采用诸如“此日期前食用最佳”或“保质期××个月”等形式,而贮存条件则需注明适宜的保存环境,如“常温保存”或“冷藏保存”等。
重要提示,日期标示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且若以“见包装物某部位”方式显示,必须明确指出具体位置。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才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的质量。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