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中,职务和级别的划分相当细致。调研员和科员都是公务员体系中的成员,但两者在职务和级别的定义上有所不同。调研员属于非领导职务,主要在厅局级以下的层级设置,而科员则是最基层的公务员职位。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非领导职务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等层级。
领导职务则按照国家、法律和机构规格,分为国家级至乡科级的多个层次,如总理是一级,而科级正职和副职对应的是七级至九级,乡级正职和副职则对应九级和十级。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曾被划分为十五级,从一级的总理到十五级的办事员,每个职务都有对应的级别范围。
总的来说,调研员与科员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职务层级和相应的级别,调研员通常在科员之上,但都在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体系中占据不同位置。这些职位的设置有助于明确公务员的职责范围和职业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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