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内部交易的抵消并不在调整净利润的范围内。这是因为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尽管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但这并不涉及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因为合并报表专门有针对内部交易的抵消分录来处理。
具体来说,合并报表的调整通常会依据权益法的原则,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变动进行调整,但这并不包括内部交易的抵消。实际上,抵消分录的运用是为了平衡内部交易的盈亏,其原理是抵销本期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收入与存货中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其抵消分录的结构如下:
1.抵销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利润: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营业成本
2.抵销本期内部销售产生的收入: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3.抵销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利润: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通过这样的抵消,确保了合并报表中没有重复计算或遗漏的内部交易影响,从而直接反映了企业的净利润情况。参考资料可查阅百度百科的“抵消分录”和“企业合并”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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