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如果销售的是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率是3%,但会减按2%征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如果销售的是2009年1月1日后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东北地区和华中六省市可能有所区别),则适用17%的税率,但具体需根据购买和自制时间来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的原价因来源不同而异,计价原则包括建设单位交付的财产价值、自制自建成本、购入价加相关费用、进口设备价款、融资租赁价格、赠与或投资的评估价格、改扩建成本等。因此,实际税率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来确定。以上信息来源于百度百科的固定资产税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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