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家子公司隶属于同一集团,尽管它们分别具有的法人身份,它们确实可以参与同一个招标项目的投标过程。参与投标的步骤如下:
首先,子公司需要获取招标文件,对项目进行深入分析,并可能进行现场考察,然后根据要求编制详细的投标书。投标书需明确无误,包含中标后合同的关键内容,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得随意修改报价或内容。为了保证投标的严肃性,投标人通常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以及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接收、保存和评估。如果投标人数不足,可能需要重新招标。同时,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中关于送达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过程完成后,中标者应在指定时间内退还保证金,且交易中心会办理相关手续。
总的来说,尽管子公司法人不同,只要符合招标程序和规定,它们是可以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的。但是,严谨的投标行为和合规操作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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