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在实质上有所不同。最低评标价法更为复杂,它不仅考虑价格,还将商务和技术因素折算为价格调整因素,形成一个综合的评估结果。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时,评标价的计算不仅限于价格,偏离标准的部分会相应增加评标价。而最低投标价法则较为传统,主要以价格为基础,允许对商务部分做有限度的价格调整,但调整需在规定范围内,不能随意设定。
最低评标价法则详细规定了评标依据,包括重要和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范围,以及价格调整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可能被拒绝。如果投标响应高于标准,价格不作为降低评标价的依据;反之,偏离要求会增加评标价。在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适用于标准商品和服务项目。
然而,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前提是投标人的所有条件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且评标过程中会剔除低于成本或明显不合理的报价。总的来说,两者在评标方法上有所不同,最低评标价法更具综合性,而最低投标价法则更侧重于价格因素的直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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