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宅基地纠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因权属不明引起的案件,另一类是因侵权或随意处分宅基地引起的民事案件。宅基地纠纷通常与房屋纠纷、相邻权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及分家析产纠纷相伴生。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 审查原告资格:原告应与争议宅基地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因他人侵权行为而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原告提起侵权之诉时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
2. 审查被告资格:(1)被告与原告权利有直接法律利害关系,如占有争议宅基地的人;(2)妨碍原告合法使用宅基地的人,如越界建房的人或阻止施工的侵权人。
3. 确定主管权:首先,判断是否为行政案件;其次,审查是否有其他不属于管辖的情况,例如单位将土地提供给职工建私房所引起的纠纷。
4. 执行最高人民的批复: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侵权事项未涉及处理决定,则应立案受理。
三、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应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