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要写错
1.注册时注意各项信息不要填错,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以及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2.各项信息提交完毕后通过审核后贷款将依次发放。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担。毕业后第四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借款学生升学后,当年的10月15日前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这样在校期间就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不需要自己承担借款利息。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升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3.所在县资助中心选择错误时,应联系录错的县资助中心,让老师在助学贷款系统中,使用“客户管理—学生管理—在线注册学生密码重置或删除”功能删除学生的基础信息,然后学生重新到网上进行注册、申请贷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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