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乡长属于正科级的干部,其职责是:
1、主持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行规、命令、指示和决策;
3、关心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带领全乡各族群众,坚持经济建设,加速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
4、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5、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乡长的任职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3、具有大专以及以上学历;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18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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