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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不买房能取吗
2024-10-22 23:16:33 责编:小OO
文档

遵循不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之原则,请在行动前确认所需条件及详细规定,如自住住房的新建、改建或大修项目;
或因长期病假或业缘终止且连续缴纳公积金期限满12个月等情况允许申请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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