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房产分割主要依赖于具体情况:
1、若单方父母出钱购置房屋且其子女为产权登记者,这部分房产则归子女所有,视为个人财产;
2、如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可根据各自所出金额比例划分房产;
3、如果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房产赠送而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此时的法律认定仍属于赠与方,不做分割;
4、按揭贷款购房存在产权分割上的特殊性,在房屋产权平均分割原则指导下进行;
5、如果产权登记在夫或妻一方父母名下,基于共有关系的存在,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应限于为债权处理;
6、如果是父母名义出资购置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将此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人民不予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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