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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怎么处理
2024-10-24 00:42:40 责编:小OO
文档


农村户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扩展资料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

宅基地使用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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