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如下几种:
1、扶贫信贷资金
主要是“农村资金互助社”或“扶贫互助组织”的贷款。
2、农民、农村小企业入“社”及村民入“组”缴纳的资金。
即农民、农村小企业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所交的入股资金以及村民加入“扶贫互助组织”所缴纳的互助金。
3、财政扶贫资金
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国农村扶贫资金的主要来源,供应到农村扶贫的各个方面。
4、社会捐赠资金
包括:个人捐赠的资金、企业捐赠的资金、福利彩票的扶贫资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对口帮扶资金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老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扩展资料: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等。资金来源分安排、省级配套、市(州)县级配套。和省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贫困乡(镇)、村以及省确定的老区乡(镇)、少数民族地区。以贫困乡(镇)、村、贫困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的对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老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既是脱贫攻坚战的“保障钱”,也是贫困村民的“保命钱”,“什么钱就要用在什么地方”,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扶贫资金更是这样。
为此,中国财政部、扶贫办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会议,联合布置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为“保命钱”护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岳阳市-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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