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被切割机划伤肚皮,算工伤。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与受伤轻重、休息时间长短无关,按受伤原因确定。职工上班时被切割机划伤肚皮,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职工工伤仅肚皮划伤缝九针,并不构成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照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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