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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必须放一起吗?
2024-10-24 20:24:45 责编:小OO
文档


不是的。二者不需要同时都有的,党员无人事档案可建党员档案保存。

根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2,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保存。

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上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党领导下,由组织部主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组织部负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

建立由组织部牵头、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和业务标准,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党新闻网-党员的档案遗失怎么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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