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地铁安检,普通电池可以过去,大容量电池器具是禁止携带的。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
禁止乘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二、《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大容量蓄电池器具乘坐地铁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禁止携带电瓶、蓄电池等大容量电池器具及具有充电模块的电动自行车进站乘车,发现乘客使用充电宝及时制止。
扩展资料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乘坐地铁要注意!地铁里新增“电三样”禁止带入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信息公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