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聚众构成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规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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