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目录
一、灾情概况 (1)
二、地质灾害区域分布 (2)
三、地质灾害特点 (3)
四、重大地质灾害 (4)
五、成功避让情况 (5)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2011年5月)
一、灾情概况
5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46起,其中滑坡99起、崩塌起、泥石流13起、地面塌陷39起、地裂缝4起(图1);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7起。共造成31人死亡、1人失踪、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33.0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表1)。主要原因是今年同期强降水少于去年。
图1 2011年5月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11年5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对比项目发生数量(起)死亡失踪(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本期246 32 4733.08二、地质灾害分布
图2 2011年5月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5月地质灾害分布在19个省(区、市)。按发生数量依次是广西、广东和湖南等(表2);按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依次是广西、甘肃、山西等(表3);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广东、四川和湖南等(表4)。
表2 2011年5月各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统计表
表3 2011年5月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统计表
表4 2011年5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表
三、地质灾害特点
(一)多年同期相比灾情较轻。
与2005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今年5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低;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排倒数第二位,高于2009年(21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排倒数第二位,高于2008年(4185.42万元)。
(二)中南、西南局部地区灾情相对较重,广西人员伤亡最严重。
中南地区的广西、广东、湖南、湖北和西南地区的四川等地共发生地质灾害192起,占总数的78.0%;因灾共造成24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70.5%;因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87.72万元,占总数的88.5%。
广西地区因灾死亡失踪23人,是5月全国死亡人数最严重的地区。
(三)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为主,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
5月份,全国共发生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227起,占总数的92.3%。灾害级别以小型为主,共233起,占总数的94.7%。
(四)以自然因素引发为主。
全国246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10起,占总数的85%;人为因素引发的有36起,占总数的15%。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重力作用和融雪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四、重大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11年5月,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1起(表5)。
表5 2011年5月全国重大地质灾害事件情况表
五、成功避让情况
5月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起,避免人员伤亡103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556.60万元。
注:通报所用数据来源于2011年5月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涉及数据均未包含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省。
5下载本文